马鞍山市滨江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滨江新区安置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和要求,特将马鞍山市滨江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滨江新区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告知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滨江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滨江新区安置房项目
项目概况:评价项目位于滨江新区天门大道与九华路口处,西靠荷包山及九华山,南侧为采石古镇。评价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 1所示。
表 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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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指 标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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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总面积
(公顷) |
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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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万㎡) |
143.3 |
地下、半地下室主要为人防,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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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
地上 |
地下、半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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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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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总面积(万㎡)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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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户数 |
1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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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均人口(人/户)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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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人数 |
38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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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层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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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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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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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3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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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停车位 |
6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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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马鞍山市滨江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科长
联系电话:0555-2378261
三、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继萍、白怀良
联系电话:0555-2404635 传真:0555-2404635
电子邮件:baihliang@126.com
四、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结合现有工程,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以及外环境对其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在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等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建设期以及运行期环境影响以及外环境影响,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满足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 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示起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
马鞍山市滨江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五日 |